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科技、知识产权、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;指导、协调全区科技相关工作。
(二)组织拟定并实施科技发展规划,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;对市级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推荐。
(三)实施创新驱动战略,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,促进政、产、学、研、金一体化工作;指导科技成果转化,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广。
(四)负责科技经费使用、配置、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。
(五)联系协调各镇街、各部门单位科技工作,负责科学技术普及、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。
(六)负责科技金融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保密、科技统计、科技信息、科技培训及科技服务业的培育发展。
(七)负责知识产权工作,受市知识产权局委托,开展专利行政执法。
(八)负责防震减灾日常事务工作。
(九)承办区政府科技顾问团的日常工作。
(十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