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名称:外商投资企业名称、地址、投资者名称变更审批
(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,仅限于区级备案,但
跨审批机关管辖的除外)
二、实施主体:重庆市大渡口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
三、审批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国内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
四、申请条件: 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
五、申请材料: 区级备案的需提供:
1、申请书;
2、企业权力机构决议;
3、合同、章程的修改协议;
4、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;
5、原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;
6、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式两份。
跨审批机关管辖审批需提供: